忽然很想写封信。想起写信的原因是,某一时某一刻,忽然觉得好像好久没有看见别人的手写体文字了。不单是别人的字,便是自己的手写体,除了职业上的一些专业用词,真的也是好久不见.
回溯初中的时候,同班同学都在练字,于是,我也找来一本字贴,跟着学,以示未落潮流。那时学的是一种叫行草的字体,大致上介于草书的狂撩与行书的端正之间。到高中,有一个署假,老师布置了练字的作业,于是,找了一本楷书字贴,每天照抄,其心之诚,只可惜灵性不足,一个假期下来,点撇折捺,仍是不得要领。及至工作以后,大概人大了,心也跟着沉起来,兼之职业的原因,字是越写越端正,横平竖直,越来越像防宋体。
不过奇怪的是,虽然自觉从初中到现在,自己的字体应该变化很多,但有时翻出初中时的类似于日记的本子,则现在所写,和当时所写,简直仍是一模一样!所谓字如其人,大概就是应于此——人既是不能常变,则字当然的不可能常变也绝在情理之中。
字如其人,相似的还有另外一个词:文如其人。单个的字组织在了一起,就是文,合称文字。人们都说,文字是思想的延续。与语言相比较,文字更加自由内敛一些,比如与人谈天,哪怕对方大谈今天天气哈哈哈,出于礼节上的考虑,你多半也得跟着哈哈哈,有时说不定还得举一些“是啊,是啊,昨天天气就不好啊”的佐证来鼓励对方的谈兴。文字呢,就不一样。比如回信。对方一张或两张纸的内容,其中必有你感兴趣与不感兴趣的。感兴趣的你可以大加引申,那不感兴趣的也大可视而不见,在回信中只字不提,对方也觉不出来什么。文字决定于这种感兴趣与不不感兴趣之间的取舍,这种取舍,把它定义为代表某个人的志趣与爱好,我想并不逾过。
所以一个人的回信,字体固然是一种因素,信的内容,也更是可见得性情。我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我所有朋友当中结交最久的并且至今还保持联络的唯一一个,我们的交情,可以从幼儿园里开始。我们大概从初中毕业以后开始通信,来来往往总写了不下五年。她的字写得很漂亮,内容也很多,写两页是算少的,当然,多也多不出三页。有时呢,她就在信里感慨,考试没考好,家里没骂心里更难过,有时呢,也兼着发一些春愁秋思的感慨,还有对看不清以后的茫然。毫无疑问,她的这些话总得引得我的同感与共鸣,于是回信的时候,自然也就跟着大感特感。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在初中以前其实关系也没有特别地好,只因彼此家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经常打照面而已,大概正是我们从彼此的信中,发觉同是多愁善感的一类人,所以关系反倒好起来了吧。
去年搬家的时候,整理出来一大包的书信。其中大部份是她的。工作以后的某一年,我曾经整理过书信,只是一封封地拆看,她的还有别人的一些,总叫我下不了手扔进火里烧掉,于是就一直留着。此次翻出来,仍是无法下手处理掉,于是,打个包,又搬到了园里。虽然搬到园里扔哪去了也不知道,并且就算知道了,也多半不会翻出来看,但是知道它们的存在,就像存在银子里的大把大把的银子,虽然存款并不能有助于生活质量的确实提高,但知道有存款,就叫人想起来觉得心安。
说写字,写信,自然少不了写信的朋友,那时候叫做笔友。
很不好意思地说,我从初中开始就有笔友了。笔友,和现在的网友差不多,总之,都是多半未曾也不可能会面的朋友。和笔友之间的唯一来往,就是信。你来一封,我去一封,惦记着差不多应该收到信了,就开始在学校的传达室门口晃悠。
笔友的历史,可以一直沿溯到大学。在课堂上堂而皇之地写信,老师发现了,理直气壮地与之对视,一副我是青年我怕谁的气概。但是,这也就是写信时光的尾巴,正像其时,正是最美好的校园生活的尾巴一样。
资本主义的尾巴是要被割掉的,校园的尾巴就像兔子的尾巴,也是长不了的,所以现在,就只好不流行写信了。现在,如果再正儿八经地写封信,然后正儿八经地寄出来,不,现在快递盛行,应该是叫个快递公司送去,又快,又比邮局贵不了多少。如果那收信的是在单位,如果那快递公司的跑进去找某某人,在某某人签了字之后,只是交出了一封与公文无关的闲信,呵呵,相像一下,有多少惊奇的眼睛要跌落下来呢?
不知道这该归结到时代的变迁比较好,还是归结为怀旧情结比较好。但是如果有可能,我想,我倒是真的想写一封信呢——如果有可能。 200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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